連選得連任一次意思

主委、監委、財委為有連任次數限制的委員,故擔任有連任次數限制之管理委員,其連任後仍擔任上開性質之管理委員,無論是否為同一職務,均有連任一次之限制,但得被選任 ...,人民團體理事、監事之任期不得超過四年,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章程另有限制外,連選得連任。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。大法官解釋(舊制).,一、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有關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、鄉(鎮、市)長「任期四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」之...

07.主委已經連選得連任一次,可否再選監委或財委?

主委、監委、財委為有連任次數限制的委員,故擔任有連任次數限制之管理委員,其連任後仍擔任上開性質之管理委員,無論是否為同一職務,均有連任一次之限制,但得被選任 ...

人民團體法§20

人民團體理事、監事之任期不得超過四年,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章程另有限制外, 連選得連任 。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。 大法官解釋(舊制).

地方制度法第55條至57條規定「連選得連任一次」適用疑義之 ...

一、 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有關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、鄉(鎮、市)長「任期四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」之規定,係指同一職務連續二屆均曾當選就任,不論改選 ...

康世儒條款

康世儒條款是指中華民國(臺灣)政治人物康世儒當選苗栗縣竹南鎮第14、15、16屆鎮長,而引發連任次數爭議,導致地方制度法第55、56、57條「……連選得連任一『次』」修改 ...

法務部

地方制度法第57 條規定參照,該規定主要立法意旨為避免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因長期久任,壟斷政治資源而產生流弊,則文義解釋即應採取較為嚴格限制解釋,方足以達到立法 ...

法規內容

一、 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有關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、鄉(鎮、市)長「任期四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」之規定,係指同一職務連續二屆均曾當選就任,不論改選 ...

蔡正元

2013年1月20日 — 「連選得連任一次」是什麼意思? 在康世儒案法院判決揭櫫三大法理原則: 1、任期競合理論: 正選和補選是同屬一屆任期。 國民黨主席任期四年, ...

連選得連任1次內政部新解:以屆期計算

2012年12月19日 — 苗栗縣竹南鎮去年補選第十六屆鎮長,曾經擔任第十四、十五屆鎮長的康世儒回鍋參選勝出,被對手控告當選無效敗訴,原因在於高等法院對「連選得連任 ...

選舉及公民投票(國情簡介

候選人可經由政黨推薦。政黨於最近一次總統、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,其所推薦之候選人得票數之和,達該次選舉有效票 ...